問:我的母親今年71歲,經腸胃科醫師做無痛胃鏡檢查,確定有胃潰瘍,並開藥服用,但醫師又說,最好再做1次胃鏡,確認胃潰瘍的傷口有沒有好,但母親很怕再被麻醉1次做胃鏡。請問,胃潰瘍有必要再做第2次的胃鏡檢查嗎?(劉姓讀者)


答:通常十二指腸潰瘍問題,經藥物治療後,癒合的機會較大;胃潰瘍的問題相對比較複雜,尤其讀者的母親年歲超過70,會比較建議再做第2次的胃鏡檢查,以確認胃潰瘍傷口癒合與否。

對年紀較大的人,胃潰瘍有時或許隱藏不好的東西在裡面,有經驗的醫師,在替病人做第一次胃鏡檢查時,常就能看出來,因此會順便做組織切片檢查,以排除腫瘤的可能。

除非病人有正在吃抗凝血劑等狀況,才會在第2次胃鏡檢查視需要與否做組織切片檢查。

無論如何,醫師給3到4個月的藥物,要瞭解病人胃部幽門桿菌的殺菌殺得如何,也需要第二次胃鏡確認,這樣總是比較安心。

(台北振興醫院胃腸肝膽科主治醫師譚振解答)

【2007/09/29 聯合報】@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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