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.04.29 02:33 am |
衛生署藥政處處長廖繼洲昨天表示,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確實接獲三總通報此個案,但因資料不足,尚無法斷定是否跟貼片有關。
以芙避孕貼片是在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在國內上市,台灣每年約有七千名婦女使用,使用者每周貼一片,連續貼三周,第四周不貼時,月經便來潮。
藥政處說,以芙在台上市後,共接獲六十一件不良反應通報,大多是局部皮膚癢、疹,有些人則是覺得惡心、嘔吐或暈眩,也有避孕不成功的案例。這起病患出現血管栓塞個案,是該避孕貼片出現最嚴重的一件不良反應通報個案。
由於女子是自行到藥局購買使用,廖繼洲說,根據藥害救濟法規定,處方用藥非經醫師處方而自行使用所發生的藥害,無法獲得救濟。
製售以芙的楊森大藥廠昨天也發表聲明,對此事深表遺憾,並強調以芙避孕貼片為處方藥,在醫師處方下,是有效且安全的避孕方式,婦女朋友在使用前,應諮詢婦產科醫師。
藥政處指出,國內核准此貼片時,仿單(即藥品使用說明)上已註明禁忌症範圍,卅五歲以上吸菸、體重超過九十公斤、有血管栓塞病史、腦血管疾病、高血壓、糖尿病、偏頭痛、乳癌及肝功能異常等婦女,都不宜使用避孕貼片。
廖繼洲強調,口服避孕藥經肝臟代謝,不像貼片,直接吸收到血液裡,劑量相對較高。
馬偕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徐金源也說,不要看貼片薄薄一片,又是貼在皮膚上,由於一片就是一周的量,危險性較高。
【2008/04/29 聯合報】


